一、固体废物名称:沉淀池污泥
二、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否
三、去向:处置,送济南槐荫秀利科技工贸商行填埋
四、产生量:15.8吨
五、联系人:刘莹
六、电话:85971639
鹊华水厂
鹊华水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鹊华水厂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按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的要求,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进行公开。通过企业网站、宣传栏等方式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落实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
(三)固体废物申报情况
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情况,申报情况与实际相符。
(四)台账记录情况
设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分类记录,固体废物种类记录齐全、准确,记录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利用、贮存等内容。
(五)规范贮存情况
堆存场所张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识;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环保措施;严禁厂区内固体废物乱堆乱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等情况。
(六)转移、处置、利用情况
与具备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签订书面处置利用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禁委托运输单位或无主体资格、无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利用。
鹊华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