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水务集团2023年供水服务承诺
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数据共享,自动获取信息,主动对接客户,先行办理工程设计、占掘路手续审批,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实施,客户无需申请,直接挂表通水,为客户提供“无感免申请”服务。
2023-06-19
关于托育机构、保障性租赁住房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关于托育服务机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价 格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3-05-17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三上门、三集成”服务持续优化 供水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的工 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水气暖行业 开展“三上门、三集成”服务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供水行业服务水平,提升企业服务效能, 打造便民利企、优质高效的供水营商环境,全面增强人民群 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2023-04-23
关于实施非居民总表用水户独立报装或分户计量若干服务举措的通知
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涉及供水服务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非居民用水计量收费行为,提高供水服务数字化管理水平,保障普惠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益机构供水服务相关政策,以及企业用水计划(定额)管理有关措施有效落实,助力我市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制定“获得用水”服务以下措施。
2023-04-13
关于贯彻《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济财综〔2023〕10号)
各区县(功能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 号),现结合《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18〕33号)施行,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2023-03-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3〕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 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09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优化普惠托育机构“获得用水”服务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减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有关要求,深化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制定本方案。
2022-11-11
关于印发落实《水电气暖信等市政公用全生命周期融合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水电气暖信等联动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水电气暖信服务水平,市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水电气暖信等市政公用全生命周期融合服务工作方案》。
2022-07-13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获得用水”营商环境水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预期、强信心,助力市场主体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2-07-04
济南水务集团优化营商环境 “助企纾困”政策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济南市“获得用水”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帮助企业及时脱危解困,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预期、强信心,助力市场主体迎难而上、共克时艰,济南水务集团推出若干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我们将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接水用水服务。
2022-07-04